西元2006年11月29日
藝術的價值?多少?
曾經看過某電視節目,在一個關於旅遊節目,裡面曾介紹了一位韓國女子,一個人到西班牙學習美術,其中一個露天廣場是提供給藝術家人們可以在指定範圍內進行街頭創作,而這個韓國女子由早上開始直至深夜11:00,足足在14hrs裡用粉筆在地上繪畫達文西的名畫<抱銀貂的女子>,在最後那韓國女子還有少許才完成作品,可是因政府規定下,必需11:00pm交場,最後無論作品完成與否,都必需----->大清洗..一幅將近完成的作品,只好用水清洗乾淨,接受訪問的時間女子說:雖然是可惜,但我仍會繼續畫..
上二則新聞提到香港會有op art(視覺藝術)的表演,op art 繒畫目的是以幾何抽象形成對比,使畫作出現空間立體感.不得不提op art的代表julian beever...這位游走英,法,美,德的藝術家,喜歡用粉筆在地上繪畫,從搜尋器發現他的作品,簡直震撼!可是,用粉筆作畫的,是短暫性,即是說遇上水後,便化為烏有...
但為何仍要創作?
為什麼仍然堅持?
價值/時間/心機..為什麼用在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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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人問我:melody您去牛棚有乜用?
比起以上事例,我所做的算得什麼?
您估我會點答......(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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